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15号文件推进健康滨州行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健康滨州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15号文件推进健康滨州行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15号文件推进健康滨州行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0年7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反馈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
邮箱:bzswjwghxxk@bz.shandong.cn
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9〕15号文件
推进健康滨州行动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精神,推进健康滨州行动深入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持续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大力推进健康滨州行动,为“富强滨州”建设奠定坚实健康基础。到2030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环境不断优化,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0‰、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超过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建立开放共享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用科学、准确的信息占领舆论宣传阵地,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打造权威的健康教育平台。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发挥医务人员专业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鼓励运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细化、强化服务措施。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理疗、推拿等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支持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居民学习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合理膳食行动。建立合理膳食工作推进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行动开展。认真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国办发〔2017〕60号),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市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印发宣传材料、开展讲堂、APP 推广等方式,发布营养健康科普知识。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加大合理膳食科普宣教力度,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民健身行动。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落实《滨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年)》,实施“体育惠民提升工程”,结合城区公园、街头绿地、城市绿道等建设镶嵌式、口袋式健身设施,优化提升“三二一”工程建设(县级“三个一”工程即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乡镇“两个一”工程即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一个一”工程即健身广场建设),不断扩大公共健身空间。实施“智慧健身”计划,搭建全民健身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打造黄河风情带品牌赛事,形成“天天有活动、周周有展示、月月有赛事”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实施“五个一”工程(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一个协会、普及一个项目、带动一批俱乐部、培育一个市场、发展一个产业),推进各级体育健身组织建设。加强社体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健身志愿服务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和志愿者培养制度。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建立健身数据库,通过大数据为群众健身提供科学指导服务,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探索实施运动健身对特殊群体的非医疗健康干预,形成“体医结合”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市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控烟行动。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利用世界无烟日等主题宣传平台,开展控烟知识竞赛、控烟健康巡讲等活动,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程度。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积极建设无烟环境,大力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和无烟学校建设。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开展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医疗机构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在治疗过程中进行必要戒烟健康教育,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设戒烟门诊,为吸烟人群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团市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加强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推进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的心理应急干预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将心理健康体检纳入员工健康查体范畴。(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构建安全的食品环境,维护室(车)内环境健康安全。提高公共场所和重点领域安全卫生水平。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推进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构建健康支持环境。(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统筹整合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院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加强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增强岗位吸引力。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严格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五项母婴安全制度,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促进生殖健康。(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医保局、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实施学校食堂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健全校园体育竞赛机制,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化建设,加快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发、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实施尘肺病攻坚行动,以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治疗药品和将符合工伤医疗诊疗规范的尘肺病治疗技术和手段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建立完善市、县(市、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落实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职责。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借助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宣传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提升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推动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建立一定床位的安宁疗护病房,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大力发展专业化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老干部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控制,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强化预防、筛查、干预和患者规范化服务管理。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血脂检测仪器,将“三高”检测管理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包,扩大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覆盖面。健全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积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将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科普教育。全面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降低心脑血管疾病危害。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保障基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所需基本药品,促进治疗手段的同质化。(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癌症防治行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强化居民防癌意识。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研究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建立完善防癌体检和健康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以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为重点,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加强疫苗质量管理,促进相关疫苗接种。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完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加强县级医院肿瘤专科建设,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肿瘤科,具备开展癌症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办、市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建立健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服务网络,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积极控制相关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实行慢阻肺、哮喘等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加强社区慢阻肺健康管理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向居民提供慢阻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为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开展随访,提出个性化健康指导建议。(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糖尿病防治行动。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推广平衡营养膳食,减少人群盐、油、糖和总热量的摄入,降低糖尿病患病风险。提倡将空腹血糖检测、餐后血糖和眼底检查纳入健康查体范围,规范开展糖尿病风险评估。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对糖尿病患者实施规范化管理。对家庭医生、全科医生和基层医护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升为糖尿病高危人群和糖尿病患者开具个性化运动处方的技能。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扩大糖尿病筛查,规范开展糖尿病运动干预和自我管理。(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将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消除疟疾并持续保持。健全病原微生物网络实验室体系,提升病原微生物甄检能力。落实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完善免疫策略调整机制。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和水源性高碘危害,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构建“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传染病救治体系,提升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的救治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市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市级成立健康滨州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负责组织实施健康滨州建设的推进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健康滨州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康滨州行动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将推进健康滨州行动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督导事项,作为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强化保障。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相关行业协(学)会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全民参与、共享健康成果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附件:健康滨州行动主要指标
附件
健康滨州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2 | 79.4 | 81左右 |
2 | 婴儿死亡率(‰) | 2.3 | 3.9 | 3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05 | 4.9 | 3.3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1.39 | 9.5 | 7.1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0.5 | 92.6 | 95 |
6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73 | 3.1 | 3.3 |
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0.62 (2017年) | 27.5 | 25左右 |
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7.82 | 24 | 32 |
9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10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11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8 | 39 | 43以上 |
12 |